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台籍肯亞詐欺嫌犯遭到遣送前往大陸一事在台灣成了眾人矚目的焦點。坦白說,本案經過各方炒作,政治力量的介入,再加上馬來西亞類似案件的後續發展,菲律賓、印尼、澳大利亞,兩岸搶人,引起國際媒體的大幅報導,當年美國著名新聞周刊(Newsweek)及時代雜誌(Times)曾有專文挖苦台灣,直指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已成賭博共和國(Republic of Casino)及貪腐共和國(Republic of Corruption),不知經此事件之後,台灣會不會又增加一頂罪犯共和國(Republic of Crooks)的封號?如果此時有人再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時,大家也能坦然接受嗎?

首先,筆者同意人權的重要,贊成罪刑法定主義、無罪推定的原則,以及所謂程序正義的毒蘋果理論、國家主權應加維護,但在這些認知之下,我們同時也認為,民主與法治、主權與人權必須相輔相成,不能過份地誇大其中單一的面向而有失偏頗,法治不彰的結果終將損及民主的基石。主權與人權的無限上綱,流弊不少,政客只顧眼前的政治利益,譁眾取寵,討好特定的群體和意識型態,卻置一般民眾素樸的法律情感於不顧,讓罪犯得以消遙法外,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和接全戶過濾器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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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我們暫且不討論21世紀的國家主權觀念是否已經過時,但在處理非傳統安全問題,如跨國犯罪、防治恐怖主義活動、國際洗錢、詐騙,甚至是控制傳染病的擴散、環保問題的維護等等,各國莫不通力合作,主權意識的淡化與弱化已是事實。只要稍有國際活動經驗的國人總應見過,美國海關官員在機場對赴美班機執行通關檢查,以色列的安全人員在曼谷機場協助對飛往加拿大的旅客進行安檢,若在過去這豈非對地主國的主權侵犯?難道咱們的立委諸公連這點起碼的常識都付之闕如?

其次,若說司法管轄權,由於犯罪地點在肯亞,但詐騙對象受害民眾都在中國大陸,北京當然享有司法管轄權,把嫌犯帶回大陸依法偵辦乃在情理之中,兩岸雖然簽有《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原則同意將嫌犯帶回各自審理,但彼此都沒有就此放棄原有的司法管轄權。其實本案只要將嫌犯帶回之後,北京依法偵辦起訴判刑,然後交由我方執行亦為可行之道,畢竟我方由於罪證不足,過去確有輕縱情事,再加上台灣量刑較輕實在難以服眾,這次由馬來西亞遣返犯嫌當場釋放就是一例,過去台籍嫌犯一聽是遣送回台莫不歡聲雷動、額首稱慶,都是例子。台灣不應任由此事一再發生,而置被害者的人權和司法正義於不顧。

坦白地說,法務部長羅瑩雪的表現並無不當,作為中華民國的政務官本來就當言所當言,為所當為,為政府的政策、自己的信念辯護到底,對於民意代表就事論事的合理監督和批評指教可以討論,但對某些自以為是、頤指氣使的謾罵,呼之即來、斥之即去的態度,和無厘頭的質詢本來就當據理力爭,此時我們心中浮現的是魯迅當年的名言,「俯首甘為孺子牛,橫眉冷對千夫指」,官員本來就應抱持無欲則剛,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態度,有為者當若是。羅瑩雪部長、國安局楊國強局長及勞動部陳雄文部長的強硬回應如能早些發生,馬政府也不至淪到今天這種動輒得咎的困境。

最後,520將屆,新政府即將上台,兩岸關係何去何從迄今沒人有個把握,這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問題,對兩岸係的本質,雙方政權的競合關係,九二共識我們寫過多少專欄與評論,但從甘比亞事件到台灣加入亞投行希望破滅,再到如今的兩岸搶人大作戰,若說北京正在逐步加大對民進黨政府的壓力或不為過,如何因應端賴新政府執政團隊的智慧,對此大家也只能拭目以待,做最好的期望、最壞的準備。

既然民主就是自作自受,如果最後真的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全民也只好認了。理盲濫情,逢中必反,悲情意識的無限放大,雖然也是個選擇,但民眾必須理解,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大家都要有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的心理準備。

(作者為文化大學國家發展與大陸研濾水器水世界究所教授)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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